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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时间:2024年05月03日 作者:江苏教育考试网 点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035200 社会工作    
01 (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
F1 (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3 日 语 或 204 英 语 二 ③331 社会工作原理④437 社会工作实务
 
复试科目:0705 社会工作综
专业学位。本专业全日制招收 30 人,学制 2 年;非全
日制招收 20 人,定向培养
学制 3 年。

南京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转发《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简称MSW,后同)学位的培养特点,结合南京大学MSW承办单位社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福利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福利服务与社会福利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或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获得者。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1、MSW培养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社会工作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MSW教育中心配备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2、设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社会福利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

  五、课程设置

  MSW专业学位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工作实习及毕业论文。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必修课都配备2名以上专任授课教师,具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或督导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50%。

  1、必修课 (21学分)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共有7门课,20个学分。

  Ø 公共必修课程(7学分)

课   程 学分 任  课  教  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研究生院安排
自然辩证法概论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三选一)
1 研究生院安排
外语 4 研究生院安排


  Ø 专业必修课程(14学分)

课   程 学分 任  课  教  师
社会工作理论 3 朱力、翟进
社会研究方法 3 沈晖 、郭未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4 彭华民、肖萍
社会工作伦理 2 郑广怀、沈晖
社会政策分析 2 陈友华

  【注】:专业必修课还包括社会工作实习(5学分)和学位论文(2学分),详细要求见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

  2、选修课 (至少8学分)

  选修课程分为四个方向,未来开设的选修课如下表所示,每学期具体开设哪些课程会提前通知相关学生。每门选修课学分均为2学分,每个学员必须至少选修8个学分的课程。

  Ø 方向选修课程(四个方向)

方  向 课  程 学分 上 课 教 师
临床社会工作实务 儿童社会工作 2 彭华民
青少年社会工作 2 肖萍
老年社会工作 2 陈友华、翟进
家庭社会工作 2 田蓉
精神健康 2 耿柳娜、沈晖
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 社会福利理论 2 彭华民、刘柳
比较社会福利制度 2 彭华民、朱安新
中国社会政策 2 陈友华、
社会理论与社会工作 2 郑广怀
社区发展与社会工作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2 彭华民、徐愫
贫困与社区发展 2 胡小武
社区建设与社区运动 2 郑广怀
社区矫正 2 耿柳娜、沈晖、刘柳
环境社会工作 2 张玉林
企业社会工作 2 郑广怀
社会福利服务管理 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管理 2 田蓉
社会福利项目管理 2 马道明

  六、社会工作实习(必修,5学分)

  (一)实习时间与单元

  1、实习课程分三学期进行,三次实习共计800小时。

  2、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MSW,实习不少于600小时;非社会工作本科学生攻读MSW,实习不少于800小时。

  (二)实习方式

  课程同步实习与机构集中实习结合。

  1、课程同步实习内容:课程同步实习与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教学同步进行,实习安排和实习督导,由该课授课教师规划。实习在第一学年(包括暑期时间)完成,共计300小时。

  2、机构集中实习内容:

  1)机构集中实习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进行,共计500小时。两次实习以不同机构为原则。但机构若规定须实习两学期,则应于第一次实习时提出申请,交由MSW中心审核。

  2)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集中实习(300小时)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与机构督导的共同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社会工作方法(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于机构实务。

  3)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的集中实习(200小时)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及机构督导共同指导下,结合毕业论文设计,选择感兴趣之领域,综合运用所学社会工作知识。

  (三)实习督导

  实习督导为学校指导老师督导与机构督导相结合,发挥学校督导和机构督导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

  1、 聘请社会福利机构主管或从事实务工作多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人员担任;学校指导老师由MSW中心会议决定,协调学生、机构与MSW中心三方面实习目标与计划。

  2、每位学校指导教师负责督导学生以5-8人为限,在每阶段实习中给予学生督导至少三次,督导时间与方式如下:

  (1)个别督导:以不定期方式,由学校指导老师与研究生随时联系。

  (2)团体督导:以定期方式,由学校指导老师与研究生自订时间和地点。

  3、机构督导给予学生个别或团体督导,每周至少一次。

  4、学校指导老师与机构督导于研究生实习期间应加强联系,共同评估学生实习进度与成果。学校指导老师于每阶段实习期间至少访问机构两次,并负责评阅学生实习作业,给予指导意见。

  (四)实习机构

  于实习申请期间,MSW中心会公布实习机构一览表。实习机构以能够提供MSW研究生程度实习工作为原则。MSW同学应综合考虑实习机构、实习环境和实习督导因素遴选合适的相关实习机构。

  (五)实习作业

  1、实习计划一份

  2、实习日志(周志)或实习内容记录

  3、自拟与实习方案相关之研究报告

  4、实习总心得报告

  实习结束后,上述实习作业各交一份至MSW中心存档。除上述作业外,其余依机构规定办理。

  七、毕业论文 (必修,2学分)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

  (一)临床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某个实务领域的知识开展研究,在实际服务提供中验证和发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和知识。

  (二)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项目设计与评估。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一个具体的社会福利服务与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结果的服务试验,写出完整的项目设计与评估报告。

  (三)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政策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政策方面的研究论文。

  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期,字数不少于2万字。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

  八、学位授予

  MSW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教学管理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设立MSW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教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许均教授担任主任,委员由社会学院副院长、MSW中心主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社会学系主任、心理学系主任等组成,指导MSW中心的日常工作。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简称MSW中心),由彭华民教授任MSW中心主任,郑广怀副教授任中心副主任,承担MSW的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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