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学考试助学专业
本科第二学历教育2018年秋季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以社会助学的教育形式,是中国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自开考三十多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
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服务功能,培养复合型人才,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能力,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自2011年起,开始面向本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以下简称“助学二学历”)教育。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报名参加一个“助学二学历”专业的学习,完成该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且主修专业符合毕业条件,即可获得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学位委员会授予相应学科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考虑我校淮安校区返校学生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决定,允许这部分在校三年级学生报名参加2018级“助学二学历”有关专业的学习。
一、招生专业及开办学院
二、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8日至9月28日。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教11—C252室(研究生公寓对面);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5427199;18913916882。
艺术设计学院:香樟苑212室;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69638097;15150666656。
外国语学院: 教11—B220室(研究生公寓对面);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8224898; 张老师,电话:68224808。
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5427391; 刘老师,85427139。
四、报名对象
我校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考试合格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和一、二年级研究生。
五、报名及注册程序
1.学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专业入学申请表》(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或到开办学院领取),交主修学院审批。
2.学生到主修学院打印已修读的必修课程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持学生证、成绩单、经主修学院审批的入学申请表到开办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4.开办学院审查学生的报名材料,与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订《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二学历”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
5.开办学院将学生的报名材料造册后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办理注册手续。
六、开学时间
2018年9月下旬。
七、毕业待遇
学生取得助学二学历毕业文凭,并获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后,可以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考和相应学科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多数毕业生将有机会从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八、学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文科类专业2100元/年,两年半学费合计5250元;理工类专业2250元/年,两年半学费合计5625元;艺术类专业2400元/年,两年半学费合计6000元。
书籍代办费300元/学年,两年半合计750元,多退少补。
附:2018年本科助学二学历各专业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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