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各函授站点及学院上报的学籍处理材料,经学院研究决定,拟给予邢强等929位同学作出相应的学籍处理。
一、主动申请退学及站点说明退学的学生共573人,具体名单不再公示;
二、截止到2018年5月8日,超出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共35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上述名单中的学生将在学信网进行学籍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5月16日16:00前向我院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85427393)反映,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否则不予受理。若5月16日前仍无回复,则视为对学院的学籍处理无异议,学院将作出正式处理。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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