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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专业专升本(函授)教学计划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作者:江苏教育考试网 点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南京大学法学专业专升本(函授)教学计划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科学发展需要的,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主要在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学生经过三年的系统学习,要求能够:

  1、掌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法律精神,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学理论与方法,通晓本专业的基本制度、基本原理和技能,为从事法律职业活动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掌握法学论文、案例研究、司法文书的写作方法,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素质要求。

  3、有健康的体魄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掌握一种外国语言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

  二、办学形式、学制和学分

  本专业为函授学习,学制3年。总学分71分(其中毕业论文6学分)。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4门(共19学分):英语、数据库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专业基础课5门(共23学分):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

  3、专业课9门(共23学分):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司法、律师实务与司法文书。

  4、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

  专业主干课程说明:

  (1)法理学

  法理学是法学本科教育的专业主干基础课程。本课程的主要目标是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命题,掌握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学会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分析、解释和解决部门法学习和法律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本课程系统讲授法的本体、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运行、法的作用和价值、法与社会、法治理论等法理学的基本问题;深入讲授贯穿于整个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诸如法、权利、义务、权力、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价值等等;内容涉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程序、法的价值等。

  (2)宪法与行政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主要目标是通过教学,使学生明确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守宪、行宪法和护宪的自觉性;正确理解民主与法制、民主与专政、民主与集中、民主与纪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习惯用行政法的思维、逻辑和方法去考察、分析、理解社会现实问题,能够初步解答和回应社会现实中的行政法问题。内容包括宪法学基本原理、国家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组织法、行政活动(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法等。本课程内容分两个学期讲授。

  (3)刑法学

  刑法学课程的目标是:通过系统讲授刑法基础知识,使学生能牢固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方法以及常见犯罪的构成条件、处罚原则,完善学生知识体系。培养和提高学生解决司法实践中各种复杂刑事案件的能力。本课程系统讲授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刑罚的基本原理与具体适用、各罪罪名与构成要件等。其重点是: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理论、排除犯罪的事由、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等刑法总论问题,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刑法各论问题。本课程内容分两个学期讲授。

  (4)民法学

  民法学旨在系统地介绍民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及现行有效的主要民事法规的内容,既有很强的理论性,又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是学生掌握、理解其他民商事法律学理论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法科学生法学思维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本课程主要内容为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法、债的一般原理、继承权及侵权行为法。具体包括民法的概念、渊源,民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我国民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的基本内容及其保护等。本课程内容分两个学期讲授。

  (5)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是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掌握程序法的基本原理与独立价值,理解程序法律和实体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诉讼程序运作中的内在机理和外在规则,了解我国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前沿状况。本课程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两个方面,主要讲授两大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制度,法院对诉讼案件的主管和管辖,诉讼当事人,刑事诉讼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追诉程序,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等诉讼程序,一审、二审、再审及死刑复核程序等审判程序,特别程序,诉讼保障制度,证据规则,强制执行程序等。

  5、毕业论文6学分

  其中民法学、刑法学为学位考试专业课程。

  四、教学环节

  本专业的教学环节包括面授、自学、平时作业、课程考核、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与法学理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输送优秀的法律人才。

  1、面授

  本专业选派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任课。每门课程均由相关教师组成授课小组,拟定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材。

  2、平时作业

  课后作业是推动学生自学以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本专业的所有课程均有课后作业。教师要在教学的各个阶段布置充分的课后作业,并及时对学生的作业进行批改与点评。作业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3、自学

  学生在面授之前以及面授结束后,均要围绕教材及教师的要求,进行自学,并将自学发现的问题利用各种形式与渠道,与教师进行交流。

  4、课程考核

  考核包括课后作业、平时测验、期末考试等。

  5、社会实践

  学生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在司法实务部门参加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6、毕业论文

  学生学完本专业全部课程后,在实习的基础上,由指导老师和学生共同选题、讨论,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撰写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综合反映与评价,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本科专业通过课程学习、论文写作等教学环节,实现专业的培养目标。

  五、教学计划进度表

  教学计划进度表

类别
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数
分学期学时分配
总学时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1
2
3
4
5
6
公共基础课
1
991001
英语
12
364
104
260 
 
 
 
2
991005
数据库应用
2+1
96
16
64 
16
 
 
 
 
 
3
9910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48
16
32
 
 
 
 
 
 
4
991009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48
16
32 
 
 
√ 
 
 
 
 
专业基础课
5
031001
法理学
3
90
24
66 
 
 
 
 
 
 
6
031002
宪法与行政法学
4
120
40
80 
 
 
 
 
 
7
031003
民法学
6
180
60
120 
 
 
√ 
 
 
8
031004
刑法学
6
180
60
120 
 
 
 
 
 
9
031005
诉讼法学
4
120
30
90 
 
 
 
 
 
 
专业课
10
031006
国际法
2
48
16
32 
 
 
 
 
 
 
11
031007
国际经济法
3
72
24
48 
 
 
 
 
√ 
 
 
12
031008
经济法
3
72
24
48 
 
 
 
 
 
 
13
031009
合同法
3
72
40
32 
 
 
 
 
 
√ 
 
14
031010
商法
3
72
30
42 
 
 
 
 
 
√ 
 
15
031011
知识产权法
2
48
16
32 
 
 
 
 
 
 
16
03101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
48
16
32 
 
 
 
 
 
 
√ 
17
031013
公司法
2
48
16
32 
 
 
 
 
 
 
18
031014
律师实务与司法文书
3
72
24
48 
 
 
 
 
 
 
√ 
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6
180
60
120 
 
 
 
 
 
 
合计
71
1978
632
1330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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