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备注 | |||
105200 口腔医学 |
此外本专业拟接收本校医 学院长学制转硕学生 23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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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硕士)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或 203 日语③352 口腔综合 复试科目:3524 笔试:口腔基础医学(含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3525 面 试:口腔临床医学 |
不接受跨专业考生。专业学位,学制 3 年。 、 |
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较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较宽厚的社会科学基础,较深厚的医学基础理论,较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和解决临床医学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口腔临床医学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口腔医学
三、学习年限
3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全校必修课A类 | 英语 | 4 | 7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或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或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三选一) | 1 | 18 | |
公共必修课B类 | 医学统计学 | 2 | 36 |
口腔医学新进展 | 3 | 54 | |
专业必修课C类 | 临床技能培训 | 4 | 72 |
口腔微生物学 | 2 | 36 | |
口腔生物材料学研究与应用 | 2 | 36 | |
公共选修课D类 | 临床牙髓病学 | 2 | 36 |
临床牙周病学 | 2 | 36 | |
临床口腔黏膜病学 | 2 | 36 | |
口腔颌面头颈部肿瘤学 | 2 | 36 | |
临床口腔修复学 | 2 | 36 | |
临床口腔正畸学 | 2 | 36 | |
临床口腔影像学 | 2 | 36 |
申请学位要求:一般为32学分,非专业本科及同等学力入学者为36学分(包括本科课程3-4门约6-8学分)。其中A类:全校公共外语、政治理论等学位课程,7学分;B类:以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公共学位课, 2门, 5学分;C类:以口腔医学临床技能培训和各二级学科为特色的专业学位课,6-8学分;D类:各专业开设的公共选修课,14-16学分,其中跨二级或一级学科选修的硕士课程不少于4学分。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开设的B、C、D类课程(见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为本专业跨一级学科的公共选修课程。A、B、C类为必修课内容。
六、培养方式
1.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临床技能训练为主,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制定其培养计划。
2. 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主要进行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完成部分专业基础课学习和相关科室临床轮转,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通过中期考核者进入硕士论文和临床实践阶段,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能进行毕业论文的实施和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
3. 研究生培养期间需完成不少于3个其它相关学科的轮转,具体轮转科室由导师和附属口腔医院教学管理部门确定,轮转时间共计为1年。
4.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技能训练要求:按照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临床相关学科的轮转,参加本学科专业的临床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年。
5. 临床训练期间须填写《南京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记录及考核手册》。轮转结束时,由附属口腔医院和轮转学科组织考核专家对研究生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具体要求见《口腔临床能力水平考试方案》)。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培养。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需在该学科续训1个月,如考核再次不通过,科室可终止其培养。
所有人员在申请学位前须通过临床能力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学期间,需要参加教研室和校、院组织的临床病例讨论及学术讲座,以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七、 考核方式
1. 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有关教研室负责考核工作。
2. 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 中期考核:为了保证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同一学科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成绩不合格获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4. 技能考核:根据《口腔临床能力水平考试方案》要求,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临床考核,口腔临床能力考核由临床实践训练、经治病案报告和操作技能考试三部分组成。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临床医学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基本要求是改进医疗技术方法,提高医疗水平,培养研究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一般应以临床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研究目标,由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订,经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送交研究生院备案。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对本专业发展或临床应用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表明作者在临床医学领域中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临床医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九、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请2人,至少1人为校外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职务的专家评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含导师)3人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专家至少1人。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其学位论文进行考核,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经不记名投票表决,方可提出建议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评定意见。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论著(第一作者)或病例分析加综述性论文(第一作者),发表成果必须以南京大学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署名单位前后排列的,排在前面的为第一署名单位;署名单位上下排列的,排在上面的为第一署名单位。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补充。
十、质量监测
对在校研究生全面实行中期考核,建立研究生个人教学档案。
对毕业研究生进行不定期追踪调查,以正确判断其能否满足现代医学科研和临床口腔医学发展的需要。
研究生学习期间主要事项表
事项 | 时间 | 相关人 | ||||
入学报到 | 每年9月(详见通知书)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
选择导师 | 第1学期结束前 | 院学位委员会 | ||||
学科轮转 | 第2-4学期(3月~来年2月) | 导师、院学位委员会、附院相关部门 | ||||
轮转出科考核 | 第3学期末 | 轮转科室 | ||||
轮转情况检查 | 第3学期初 | 医学院和附院相关部门 | ||||
开题 | 第3学期初(9月的第2~4周) | 导师组 | ||||
中期考核 | 第3学期末(1月) | 各学科组 | ||||
中期情况随机抽查 | 第3学期末(1月) | 院学位委员会 | ||||
技能考核 | 论文答辩前2月 | 导师、院学位委员会 | ||||
学位论文答辩 | 第6学期 | 导师、院学位委员会 | ||||
申请学位 | 学位委员会开始前 | 院学位委员会 | ||||
毕业典礼 | 毕业当年6月份 | 学校相关部门 |
注:申请学位时发表的论著必须见刊后方能获得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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