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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世界史》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时间:2024年05月03日 作者:江苏教育考试网 点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060300 世界史    
01     (全日制)欧洲国际关系
02     (全日制)美国对外关系
03     (全日制)亚太国际关系
04     (全日制)当代国际问题研究
05     (全日制)国际关系理论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2 俄语 或 203 日语 或 264 二外德语 或
265 二外法语③646 国际关系史基础
复试科目:1011 国际关系史
(含专业英语);1012 综合
面试
A 组(01 方向-05 方向)招生 5 名;B 组(06 方向-13 方向)招生 18 名。
06     (全日制)英国史
07     (全日制)美国史
08     (全日制)欧洲学
09     (全日制)现代化比较研究
10     (全日制)英联邦发展研究
11     (全日制)欧洲文化史
12     (全日制)犹太文化史
13     (全日制)南海周边国家研究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2 俄语 或 203日语 或 264 二外德语 或
265 二外法语③647 世界史基础
 
复试科目:1013 世界史(含专业英语);1014 综合面试
A 组(01 方向-05 方向)招
生 5 名;B 组(06 方向-13方向)招生 18 名。

世界史专业(0603)研究生培养方案

  世界史A:国际关系史

  一、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学位课程学习、严格的专业训练和学位课程的研撰,本专业研究生能够较好地掌握国际关系史专业理论与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毕业水平和学位要求;胜任国际关系史的教学和科研或其他相关领域的工作,适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较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

  1.硕士学位

  掌握国际关系史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学识基础和研究能力,了解本专业的研究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现实性,并有一定的创见以及深度和广度。

  二、研究方向

  国际关系史是研究国际关系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性的学科。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是:(l)当代国际问题(2)欧洲国际关系(3)美国对外关系(4)亚太国际关系

  三、招生对象

  1.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本科同等学历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并经复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三年。

  五、课程设置

  (一)硕士学位

  A类: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2、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任选一门) (1 学分)

  3、外语 (4学分)

  B类:

  1、史学理论与方法 (2学分)

  C类:

  1、国际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3学分)

  2、国际经济关系 (3学分)

  3、现代国际关系的演变 (3学分)

  D类:

  1、国际法概论 (3学分)

  2、中美关系研究 (3学分)

  3、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研究 (3学分)

  4、战后欧洲国际关系研究 (3学分)

  5、20世纪美国外交研究 (3学分)

  6、中外关系史研究 (3学分)

  7、亚太国际关系 (3学分)

  8、国际政治经济学 (3学分)

  9、全球化理论概述 (3学分)

  10、冲突与危机管理 (3学分)

  11、国际安全研究 (3学分)

  12、当代中国外交 (3学分)

  13、大国外交与战略研究 (3学分)

  14、国际组织学概论 (3学分)

  15、中国外交传统 (3学分)

  16、外交学概论 (3学分)

  17、中国外对战略研究 (3学分)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学科组协调平衡,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2.公共课(外语)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基础课和专业课采取讲授、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传授专业理论、方法和知识,指导独立研究。要求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广泛阅读有关专业文献资料和著述。

  3.提高研究生选修跨专业的课程,拓宽知识面,进行学科的交流和交叉研究。

  4.研究生德育及思想工作由学科研究生德育领导小组、导师和辅导员负责。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和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研究生院和外语、政治课教学单位负责相关课程考试,硕士生外语必须通过省级外语考试。基础课由学科组授课教师负责考核。

  2.专业课采取笔试、专题学术报告、读书报告、课堂讨论表现等形式,综合评定成绩,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运用史学理论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的能力。

  3.中期考核。为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学科组组织相关教师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课程、论文准备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求实的原则对研究生作出综合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优秀和符合条件者,可推荐其硕-博连读;对不合格或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应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并独立完成。选题力求和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接轨,或具有较高学术价值。题目确定后,研究生应作开题报告并由该专业组织审议,最后确定。论文题目确定后,研究生应拟定论文写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写作任务。该计划在导师审阅后经院系学术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生在完成论文过程中,应定期作阶段性报告。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完成后,在答辩之前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办理。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完成,重新答辩一次。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校定重要期刊发表1篇论文,申请博士学位者应发表3篇论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1年内补充。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完成上述论文指标者,学校方可授予学位。

  世界史B:

  一、培养目标

  培养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世界史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1.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世界史的一般知识和研究方法,了解本领域的研究状态,能够从事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教学和其它实际工作。学位论文应独立完成,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创新性。

  二、研究方向

  世界史学科研究世界各地、各国家发展变化的过程并试图从中寻找一般性规律及其留下的历史借鉴。本专业研究方向:(1)英国史;(2)世界近现代史;(3)世界古代中世纪史;(4)欧洲文化史;(5)欧盟研究;(6)世界现代化进程;(7)和平研究。

  三、招生对象

  1.硕士研究生:已获学土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三年

  五、课程设置

  (-)硕士阶段

  A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2学分)

  英语 (4学分)

  B类:

  史学理论与方法 (3学分)

  C类:

  当代西方社会思潮 (3学分)

  欧洲历史文献讲读 (3学分)

  D类:

  英国社会史 (2学分)

  犹太文化史 (2学分)

  英帝国史 (2学分)

  英国政治制度史 (2学分)

  欧洲经济史 (2学分)

  英美外交史 (2学分)

  西方文化史 (2学分)

  西方学术思想史专题 (2学分)

  俄国史 (2学分)

  欧洲古典文明 (2学分)

  和平与冲突研究 (2学分)

  现代化比较研究 (2学分)

  西方思想史专题 (2学分)

  20世纪西方的女权主义 (2学分)

  近代英国社会转型研究 (2学分)

  欧洲一体化研究 (2学分)

  和平学与和平运动史 (2学分)

  欧洲学 (2学分)

  英国史专题 (2学分)

  当代西方反全球化运动 (2学分)

  西欧经济-社会史 (2学分)

  欧洲文明导论 (2学分)

  近代英国社会转型研究 (2学分)

  德国史专题研究 (2学分)

  教会史专题 (2学分)

  资本主义研究 (2学分)

  西方史学史 (2学分)

  西方社会结构史 (2学分)

  20世纪英国史 (2学分)

  欧洲封建社会研究 (2学分)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并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本学科实行导师集体培养制,即由学科全体导师共同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成立指导小组,制订培养计划

  2.教学方法:公共课(外语和政治)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基础课和专业课自学与课堂教学结合,提倡采用讨论班形式。研究生应参加学术会议和其他学术活动并学会查阅有关的文献。

  3.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写作的同时,在导师指导下,参加本学科有关的科研和学术活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考核,由各任课老师负责出卷。

  2.基础课和专业课。以笔试考核为主,可以出卷,可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

  3.中期考核。为了保证学习质量,按校研究生院规定,在人学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和论文选题进展等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应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力求有理论和现实意义,应该有良好的社会效果,且有学术性和创新性。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订论文写作计划,送校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生在完成论文过程中,应定期作出阶段性成果。博士论文完成后,论文进行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论文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至少请2位,博士学位论文5-7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2位是外单位的专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外单位的专家不少于2人,其中必须包括一名社科院系统的专家,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博士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者应按校研究生院规定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规定数量之论文,如在答辩时间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第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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