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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学考试《素描(实践)》考试大纲

时间:2024年05月19日 作者:江苏教育考试网 点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高纲149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04317 素描(实践)

南京艺术学院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Ⅰ 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素描》(实践)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计类专业(专科段)的一门重要的实践与应用课程,其任务是培养设计类专业的自学应考者理解形态的科学分类,加强基本造型能力,培养对形体结构、比例、透视、体积、空间等因素的分析和表现能力,掌握准确再现对象的写实造型方法,并进行线条、明暗、质感的艺术表现。

  通过作业练习与参考书阅读,培养自学应考者对于物象形态的记忆能力、分析能力、解构能力,形成对于自然形态、几何形态、仿生形态、抽象形态、数码形态的基本认识,理解自然形态与设计形态之间的关联性。

  本课程侧重写实性造型能力的培养,自学应考者应掌握对客观物象的观察、体验、分析、理解、再现、表现的方法,具备艺术设计所需要的造型思维方式及造型基本能力,进而理解和掌握从具象到意象、从具象到抽象的综合表现手法,初步形成基于物象的视觉表达及创意能力。本课程作为艺术设计基础课的开端,自学应考者应首先认识到设计素描与传统绘画类素描课程所不同的专业诉求,才能更好地完成艺术设计类基础课程的系统学习。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达到以下要求:

  1.通过临摹与写生相结合,加强以素描为表现手法的基本造型能力;

  2.在实践过程中通过个人练习、观摩作品与集体讨论,逐步形成相对个性化的表现手法,进而形成独立的分析、思考、创意能力;

  3.通过一定数量的实践训练,在掌握造型能力的同时要加强记忆能力,为培养设计创意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4.在掌握本课程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拓展专业视野,通过观展、阅读、交流等方式,学习造型艺术的多种表现形式,提高个人艺术素养。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作为所有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前修课程,是基础课中的基础。设计素描是服务于设计领域的基础训练课程,是伴随着现代绘画艺术、工业技术以及设计艺术的发展和需要演化而来的表现形式和理论体系。在本课程中完成造型能力的培养,才能对设计色彩、设计基础等基础课程包括之后的专业课程学习起到决定性的专业支撑作用。

  Ⅱ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素描的历史样式

  一、课程内容

  本章系统地介绍了从原始洞窟壁画到现代素描的发展概况。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素描、德国文艺复兴时期的素描、法国古典风格的素描、俄罗斯素描艺术等对现代素描体系影响深远的艺术流派作了重点介绍,包括法国艺术家马蒂斯和西班牙艺术家毕加索的个人艺术成就。现代素描的多样性风格是设计素描的重要来源,通过对现代素描的认知,理解设计素描的造型要求。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素描发展概况的了解,从专业的角度理解素描的定义与作用。加强对素描不同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法的认识,拓展专业视野,明确进一步的专业学习目标。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素描简史——基本了解从传统绘画到现代素描的历史演变概况;

  2.现代素描——了解面貌新颖、风格多样的现代素描,培养设计意识;

  第二章 设计素描——形式元素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帮助自考者全面了解设计素描的多种表现形式。从第一节的线性素描、第二节素描的明暗与光影、第三节的质感与赋形等方面分别讲述了不同表现形式的艺术特征。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线性在设计素描中的表现形式,通过速写和涂鸦练习理解线性素描;通过明暗素描的练习,认识明暗素描中的“三大面”、“五大调子”及光影(投影)等全因素;对质感进行初步的认知与素描表现。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线性素描——线性素描速写与涂鸦练习;

  2.明暗素描——“三面五调”的全因素素描表现练习;

  3.质感表达——多种方式进行的肌理质感表现。

  第三章 设计素描——形态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从平面构成与立体构成两方面阐述素描的一般表现形式,如何运用透视原理准确表现一个空间,焦点透视、成角透视为最常用的透视法则。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

  进行平面构成与立体构成的素描表现学习,使素描表现形式多种类、多样化、多途径。加强透视原理的系统学习,提高画面的空间表现能力。关注生活中的自然形态,进行素描的自然形态表现。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平面构成——运用点、线、面等视觉元素进行的平面化素描表现;

  2.立体构成——以三维空间形式表现的素描练习;

  3.透视原理——通过焦点透视与成角透视。

  第四章 设计素描——结构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讲述结构是形的内在组织构造。通常素描的认识是从形态的表象进入到结构认识。通过对结构的功能性、多维性和审美性的认知,透过表象深刻理解物象的结构规律。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

  从感性地观察物象到理性地分析物象,掌握造型的基本规律。比如从机器美学的角度学习欣赏结构的审美性。合理改变和创新结构关系,营造丰富的、富于想象力的设计素描。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结构的功能性——研究各部分之间结构与功能的本质联系适合运用于设计之中;

  2.结构的多维性——多角度的观察是提升设计意识的有效手段,多角度和全面观察可加强对结构的认识;

  3.结构的审美性——简单结构与复合结构。

  第五章 设计素描——形式表现

  一、课程内容

  本章从自然之眼、艺术之眼、造型之眼等方面系统讲述了视知觉的方法;从联想与想象两方面讲述了创意思维与创意素描之间的关系;强调素描的细节表现,以加强画面的视觉感。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

  经过一定的素描实践,再次从理论的高度归纳总结设计素描的观察方法与思维方式。加强细节的深入刻画,实质上是改变设计素描观察方法的具体方法之一。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视知觉——研究不同观察方法和观察角度,对设计素描表现形式的影响;

  2.创意思维——通过联想与想象,打破常规的思维定势,激发设计灵感;;

  3.细节表现——局部放大、片段截取、特征刻画等具象素描表现。

  Ⅲ 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为了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意见。

  一、关于考试目标的说明

  本大纲的编撰意在使应考者能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和内容,更有目的的系统学习本课程,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辅导。同时,规范考试命题,从而较准确地安排试题应具有的难度和专业性。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设计素描》,郑春泉、伏婧著,江苏教育出版社,2013年3月版。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与社会助学提示

  1.无论是自学还是社会集中辅导,都应该以指定教材为基础,以大纲所开列的考试要点为重点,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对设计素描形成全面的认识。

  2.进行有效的延伸阅读以及观摩相关作品和展览,提高自身的艺术评判能力。

  3.要正确处理重点内容与一般内容的关系,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重点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考试只是检验学习成效的手段,不可将应试作为自学及社会助学的教学重点。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要求

  1.本课程的考试命题,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范围和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范围覆盖到各章节,并突出写实性的基本造型能力,熟练运用结构素描和明暗素描,完成场景或物品的具象表现。

  2.本课程属于实践考试,试题不含理论考核部分,要求应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设定在180分钟),按照试题要求自带工具当场完成。铅笔、炭笔、木炭条、炭精条、色粉笔、油画棒、擦笔、橡皮、画板等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带,不得携带画册和画稿。

  3.实践类试题主要体现应考者对设计素描表现技法的运用能力,对设计素描的本质理解与艺术审美,并间接反映出应考者对设计素描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4.本课程属于艺术实践类考试,照片写生、场景默写、联想构图都是常见考试形式。

  5.实践试卷(作品)在规定的密封处写上考号和姓名,由工作人员密封。应考者在作品上落款部分按规定要求书写,否则按作弊论处。考试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相机等拍摄工具对试卷进行拍照,一旦发生同样按作弊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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