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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05日 作者:江苏教育考试网 点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继续组织“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派出渠道

  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

  二、申请条件及类别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六)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1选派办法中的第十三条);

  (七)类别要求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 博士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4. 硕士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我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5.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专业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三、选派工作流程

  选派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四、申报及选拔程序

  1. 请申请人填写《苏州大学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按照选派工作流程准备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基层培养单位进行初审。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4;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5。

  2. 学校组织评选,公布推荐人员名单;

  3. 被推荐人于3月20日-3月28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五、项目咨询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栏

  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6

  2. 攻读硕士学位项目联系人

  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生交流科(怡远楼411室):徐老师

  联系电话:67605729

  邮箱地址:xuwenyan@suda.edu.cn

  3. 联合培养硕士/博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联系人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蕴秀楼209室):刘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65226986、65222647

  邮箱地址:liuy@suda.edu.cn;wangwei23@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docx

  附件2 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流程.docx

  附件3 苏州大学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5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6 苏州大学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院(部)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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