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17—2018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评优条例认真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次评优工作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上完成,登陆方式不变,请各单位于5月25日(正常工作日内)前评定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方法:
1、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优秀研究生干部:学制内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优秀毕业研究生: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学术标兵:学制内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己提出申请且由导师推荐,向本单位有关负责老师递交评优申请;
4、经所在学院(部)审核,按申请奖项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并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确定。在评优名单评定、公示五日后,于规定日期内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二、评优网上申报程序:
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以思政管理身份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用户界面,进入“奖学金管理-评奖评优”进行申报。
三、名额分配:
详见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奖学金管理-评奖评优-评奖评优院系申报”各相对应的申报栏目。
研究生学术标兵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0-1人(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限报0-3人,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限报0-2人,医学部限报0-5人),只需提交《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标兵评选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毋须在系统里申报。
四、书面上报材料要求:
各类评奖审批表须书面上报,请各单位自行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由导师签字、院(部)盖章,请将评优纸质材料于5月25日12:00前交送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本部蕴秀楼303室)审核。
五、各类奖项均不兼得(学术标兵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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