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考试网|江苏省教育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网站地图| Site Map

当前位置:主页 > 研究生院校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关于2018年博士生(定向招考)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作者:江苏教育考试网 点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博士生定向招考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公平、公开、公正;

  2.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录取指标

  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2018年定向招考博士生招生指标数安排复试工作。各学院不得超指标录取。

  三、定向招考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学校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不低于42分、总分不低于200分。

  2.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核以下内容:

  ①准考证(定向招考);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复试办法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主要通过面试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能力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能力的测试。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也可增加笔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准确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各学院要精心设计复试题目,并确保试题安全。

  四、录取工作

  1.各学院根据学科或学院的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则通过双向选择调剂录取。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各学院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和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五、信息公开

  我校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予以公开。

  六、督察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

  2.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七、其他事项

  1.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网报确认信息为准,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招办审核同意后,在录取时更改。

  2.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3.复试时每位考生应缴纳复试费80元。

  八、时间安排

 

  

427日(周五)

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

54日(周五)

各学院完成复试工作,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7日

热门点击:

Copyright © 2020-2030 江苏教育考试网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为江苏学历教育交流网站,最新考试动态请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各市自考办。

仅需10秒,快速查询适合您的拿证方式!

1、您的年龄:

2、想提升学历至:

3、提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