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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作者:江苏教育考试网 点击: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2018年7月修订),现布置评选2019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研究生部分)工作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即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研究生)。

  2.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的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原则上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优秀毕业生的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理相应纪律处分过程中;

  (2)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评审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评选步骤: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由学生本人申请,院系评审小组在充分征求意见评选之后,初评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2.申请人填写的《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需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相关证书及取得成果的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只首页复印件)、资助打印机打印的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各培养单位于4月17日(星期三)前将《2019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2019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版交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2019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wangyj@nju.edu.cn。

  4.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获得者自行在学校自助打印系统打印证书。

  四、补充说明:

  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毕业前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者;

  (3)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联系电话:89687189

  附件1:2019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附件2:2019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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