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8]7号)文件要求,201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将继续开展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试点工作,为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招生对象: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艰苦行业、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等相关企业,均可推荐一线在职员工报考。
2.招生专业:参加改革项目试点所开设的专业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专业,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艰苦行业专业:指农、林、水利、地质、矿业、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艰苦专业,以及物流管理、土木建筑、船舶制造等户外性质的专业。
(2)校企合作专业,主要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海洋工程、航空航天、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产业的相关专业,以及高校特色专业。
(3)医药卫生类专业(含中医、药学类)不参加改革项目试点工作。
二、拟招生计划数:各相关学院艰苦行业、校企合作2018年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下达招生计划数,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若省里成人高校改革项目招生要求有变化,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三、申报材料和工作流程
1.签订合作协议:学院按本院开设专业的条件、计划等情况,与行业、企业、园区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样本见附件2)。合作协议上合作企业签约方须是其法人代表或人力资源(教育)管理部门,合作学校签约方须是高校或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与企业合作协议上须注明该企业工商注册号,明确职工总人数,拟培养人数等。
2.请有意向的学院务必于2018年7月25日下午5点前,填写《扬州大学2018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申报表》(表式见附件3)纸质材料盖章送到继续教育处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材料至涂老师(1229398347@qq.com信箱),同时将与行业、企业、园区签订的合作协议(样本见附件2,一式二份原件)送至继续教育处招生与网络教育科(教学主楼816室)。
附件1-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合作办学协议书
附件3-扬州大学2018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申报表
继续教育处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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