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遗失、损坏成人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向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1.在办理学位证明书之前,应先登报(有正式刊号的报纸)声明原学位证书作废。
2.申请办理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小二寸证件照(蓝底,规格:高4.8cm,宽3.3cm),请提前预约确认后(预约电话:025-83598522)到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15号楼)办理。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
3.办理2008年前的学位证明书,还需提供学校档案馆查询到的相关信息。
4. 寒假、暑假期间不办理学位证明书。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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